建設-經營-轉讓,客戶將某一基礎服務項目的特許經營權授予運營商,運營商在特許經營期間內負責項目設計、融資、建設和運營,并回收成本、償還債務、賺取利潤,特許經營期結束后將項目所有權移交委托方。
客戶將項目委托運營商進行經營管理,運營商向委托方繳納商定的委托管理費,管理期間的所有改造升級以及維護運營費用均由運營商承擔,托管期間運營商自負盈虧。